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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0云顶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

-缩小  放大+  2018-03-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顶7610网址下载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文件精神,结合云顶7610网址下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勤工助学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生进行社会实践、了解国情、了解社会的重要渠道,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 学院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自强自立。

第四条 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得因勤工助学而影响在校的正常学习。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顶7610网址下载全体在校生。

第六条 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等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勤工助学工作。

第八条 学院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资助中心挂靠学生处,全面负责勤工助学工作。

第九条 学院各单位及学生会等学生社团组织应关心、支持和配合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积极协助资助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条 除云顶7610网址下载资助中心批准或授权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勤工助学”名义从事活动。

第三章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与申请

第十一条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资助中心审批。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学院管理体制和本单位工作计划,按照因需设岗、合理布局的原则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所设岗位不得替代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工作性质和学生特点。

第十三条 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是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或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是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主要以校内教学助理、行政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一般每位上岗学生只能在校内一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上岗,岗位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第十五条 各单位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一般在每学期第一周进行;寒暑假岗位的申报审批在放假前两周进行;因工作需要申报临时岗位的用人单位,可在用工前3个工作日内向资助中心提出申请。申报审批程序如下:

(一)用人单位填写《7610云顶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报资助中心审批;

(二)资助中心将各用人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计划和招聘条件面向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布;

(三)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自行组织选拔招聘;
    (四)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7610云顶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并填写《***录用勤工助学学生汇总表》报资助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 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程序

(一)根据各勤工助学岗位招聘条件,填写《7610云顶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报相关用人单位;

(二)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选拔招聘;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7610云顶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

第四章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与酬金支付

第十七条 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接受用人单位和资助中心的双重管理和考核。

第十八条 各用人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细则,并安排专人负责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十九条 资助中心不定期抽查用人单位勤工助学管理情况和学生工作情况。 

第二十条 勤工助学岗位酬金计算方式分两种:按月计酬和按小时计酬。
    固定岗位按月或按小时计酬,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按月计酬的岗位,原则上以石家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适当上下浮动;按小时计酬的岗位,原则上每小时劳动酬金不低于
8元;其他特殊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酬金发放。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采取先工作再发放酬金的工作程序。用人单位须及时将学生考勤考核表、酬金发放表报送资助中心。固定岗位在每月底报送;寒暑假上岗的,在新学期第一周报送;临时岗位在工作任务结束后即报送。

第二十二条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勤工助学基金,不得将其用于与勤工助学无关的事项。

第五章  校外勤工助学管理

第二十三条 校外用人单位聘用学生勤工助学,须向资助中心提出申请,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相关的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资助中心推荐适合用人单位工作要求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四条 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石家庄市同期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写入聘用协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校内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资助中心授权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学生在校外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资助中心代表学校与用工单位和学生三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学生方可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 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若出现协议纠纷或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协议各方应按照签订的协议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7610云顶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自行终止。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生处,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与学生处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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