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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41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1.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严格管理,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2.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责任,逐级落实,实施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和诚信管理,保证数据填报的真实性、原始性、可靠性。
3.各单位要分工合作,做好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
4.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本部门采集的数据和上报的文档,保证采集质量和数据、文档的准确性。
二、填报时间,进度安排
(一)数据填报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采集、初审阶段 | 10月21日至11月10日 | 各单位完成基础表格数据的采集、在线填报与审核。 |
审核阶段 | 11月11日至11月20日 | 教务处同相关单位审核数据,提出修改意见。 |
数据上报 | 11月21至11月30日 | 各单位修改完善数据,确认无误后,纸质版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对数据最终确认,并上报教育部评估中心。 |
(二)对填报数据时间的说明:
1.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2.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4.时点: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20年9月30日。
具体统计时间详见《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见附件1)中各数据表格的时间标注。
三、任务分解
为保证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及时准确,特对“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进行了任务分解,具体任务分解参见《2020年数据填报任务分解目录》(附件2)。
本次填报包含9张“基础数据表”,它们是整个填报工作后续数据录入的基础,各责任单位务必在规定日期前完成,数据一经提交不得随意改动,以免影响其他数据的准确性。
基础数据表填报完成时间
录入顺序 | 基础数据表名称 | 完成时间 |
第一步 | 表1-2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时点)★★ | 2020.10.25 |
表1-3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时点)★★ | 2020.10.25 | |
第二步 | 表1-4-1 专业基本情况(时点)★ | 2020.10.30 |
表1-4-2 专业大类情况表(时点)★ | 2020.10.30 | |
表1-5-1 教职工基本信息(时点)★ | 2020.10.30 | |
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时点)★ | 2020.10.30 | |
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时点)★ | 2020.10.30 | |
表1-6 本科生基本情况(时点)★ | 2020.10.30 | |
表1-7-1本科实验场所(时点)★ | 2020.10.30 |
四、注意事项
1.为方便将数据批量导入系统,教育部评估中心提供了76个模板文件(见附件3)。
2.本次数据采集涉及六类编号(编号规则详见附件4)。
3.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在时间节点、内涵解读、数据项等方面较2019版有新的变化,详见附件5。
4.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网址:http://udb.heec.edu.cn。
联系人:路慧 联系电话:80785812
学院办公室 教务处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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