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编号:HHZB2016—40 二、比选内容:桶装纯净水采购(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 三、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四、比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五、比选程序: 1、参选方资格要求:参选人须是具有经营标的物许可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包含桶装饮用水制作、加工、生产、销售,具有相关业绩,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 2、获取比选文件、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如已更换“三证合一”证的,只须提供“三证合一”证副本,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为一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资格证明;2015年度水质检验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地点:7610云顶行政楼203室(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 4、评选时间、地点: 2016年7月13日14:30,汇华学院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5、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11—80785850 7610云顶 2016年7月1日